摘要

学界关于累犯从重处罚的依据存在着社会危害性说、人身危险性说以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说三种观点。文章认为对累犯从重处罚的依据在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初犯更大,即主张人身危险性说。因此,对人身危险性的评价在累犯制度的适用中具有重要地位,应当将人身危险的评价引入累犯制度。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