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浙江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资格要求: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

  • 出版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