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内生型低收入群体受其收入制约,无力承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成本,只能依赖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责包括相关立法工作、确定保障目标、制定建设计划、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实物供给或货币补贴、保障房的监管等。但目前,政府存在着对社会保障的认识有偏差、廉租房制度有缺陷、棚户区改造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因此,政府需要转变执政观念、明确职责,完善廉租房制度,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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