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见危不救应否入罪不是一个单纯的刑事立法技术问题,它必须考虑到社会整体的道德状况。古代中国私德发达而社会公德缺失,彼时的见危不救罪因忽视个人权利实不足取;当代中国虽然私德与社会公德错位,但区分保护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意识已经勃兴,这为见危不救入罪奠定了伦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