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二审的不同构造决定着证据调查的不同特点。我国刑事二审在构造上以事后审为主,兼具续审的性质。刑事二审的证据调查具有书面性,主要方式是印证,强烈的职权性特征使被告方的证据相关权利缺乏保障。应当强化我国刑事二审的开庭审理的类型,设置最低限度的证人出庭规则,确立证据调查的"三方作业"模式,规范刑事二审的证据调查程序。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