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民事诉讼法》第79条在鉴定意见的基础上设立专家辅助人制度,旨在推动鉴定人出庭作证效果的实现。基于专家辅助人协助当事人就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或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进而辅佐当事人更好的完成诉讼的功能,决定其诉讼地位处于当事人辅助人的地位。当事人辅助人的地位决定其在法庭所发表意见的效力未经当事人否认即可视为当事人陈述,且必须是作为证据的当事人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