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在保持反腐高压势头的同时积极建章立制,确立反腐长效机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对于反腐防腐有治本之效,有必要借鉴域外法治经验,建设适合我国国情及反腐实际的财产申报制度。申报类型及申报时间的设计是财产申报制度的重要内容,我国现行制度设计尚显粗犷,存在诸多问题,相关理论探讨还不够充分,还不足以支撑立法建制,应当进一步深入研究并提出精细化设计方案以供立法决策参考。申报时间的设计应结合不同的申报类型予以不同设计,并着眼于制度细节,才能灵活、合理、精准地实现反腐目的。应坚持"面线点相结合"、"法定申报和指定申报相结合"和"常规申报和特别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并分别从任职申报、现职申报、离职申报三种类型对申报时间进行精细化设计。

  • 出版日期2018
  • 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