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清梨园屯教案中,民教双方为争夺玉皇庙地基产权,先后进行了五次诉讼。产权纠纷的背后蕴含着丰富的中西法律文化内容。西方强调当事人之"权利",清政府重视国家之"权力";教会强调少数人的权利自由,中国民间主张多数人的意志至上,教会法与中国民间法呈现出"理性"与"情感"之冲突。中国民间社会的法律心理具有"集团本位"色彩;在梨园屯,这种法律心理的形成与民间的神祇信仰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