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迎合自己的使用群体,搜索引擎服务商会对搜索内容做一些编辑和调整,这些编辑和调整会对某些内容产生系统化的偏好,于是产生了"搜索引擎偏见"(Search Engine Bias)现象。"搜索引擎偏见"有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但是不当的"偏见"能够干扰互联网环境下的表达自由并侵犯公众知情权,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采取适宜的法律治理措施规范搜索引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