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竞争法与环境法有着共同的终极追求,但也各有着不同的、现实的立法目标,作为两者连接点的环境型垄断协议,必须得到充分且科学的界定,否则难以真正协调环境保护与维护竞争的关系,而可持续发展也无法得到真正的法律实现。通过对生产者责任延伸规则下废品共同回收协议的考察,可以判断在反垄断法中采取环境型垄断协议豁免的方式,既能够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又能够平衡环境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冲突。

  • 出版日期2012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