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对国外典型土地金融制度的创立背景、组织结构和主要经营业务的研究,分析出其可借鉴的经验及应用到我国时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得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金融体系的构建设想。提出利用现有体系,由农业发展银行承担土地抵押贷款业务,由分布广泛而深入的农村信用社承担土地流转业务。二者相互配合,综合经营,共同促进我国农村生活和生产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