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纯粹经济损失的几个基本问题

作者:张新宝; 张小义
来源:法学杂志, 2007, (04): 15-19.
DOI:10.16092/j.cnki.1001-618x.2007.04.004

摘要

纯粹经济损失不因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者权利的受损而发生;它们只是受害人因特定事由而遭受的纯粹金钱上的不利益;在纯粹经济损失概念得到认同的法域里,这些不利益一般不被法律所认许,难以获得赔偿。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引入纯粹经济损失概念,有益于我国侵权法调整方式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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