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7月,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最新的司法解释正式开始实施,该司法解释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中一直有争议的问题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说明,但关于"违反规定"这一空白罪状范围的解释却存在不尽合理之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具有行政犯属性,需要以行政规范为判断前提,为了避免行政违法行为犯罪化趋势的扩张,或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应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发挥空白罪状的界分功能,通过对空白罪状中行政规范的合理界定,厘清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关系,做出实质性的刑事违法判断,进而在法秩序统一的前提下,保持刑法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