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总结用机械通气救治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经验。方法:50例患者在确保气道通畅的同时,适时给予机械通气:伤后24 h内通气38例,2—3 d后机械通气 10例,5 d后通气2例,通气天数为 5—7 d。结果:42例痊愈,8例死亡。死亡原因为多脏器功能衰竭。结论:创伤性急性呼吸窘迫征一旦发生,应在严密监测情况下及早给予呼吸机辅助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