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也存在急需解决而又尚未解决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为要解决这些问题,最为重要的是辩证地看待“变法”,正确处理“立法”与非正式制度(如习惯、道德)的关系,以及进一步扬弃我国传统法文化,创建适合现代法治需要的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