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私有林补贴制度的设计的立足点应该一要改善私有林投资环境,降低林农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二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依据这一起点,私有林补贴制度应按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分别设计。私有林直接补贴的目的就是要在依靠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补贴来矫正市场调节造成的偏差。根据影响林农营林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建议直接补贴应按树种进行,其补贴额度为林农经营林业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与林农经营私有林所获平均投资报酬率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