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GB 50160—2008(2018)中的5.2.16条"装置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不得与设有甲、乙A类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装置的控制室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的酯化、聚合、药辅、废水车间配套的装置控制室需搬迁整合。

  • 出版日期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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