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秘书》2014年第12期刊发了栾照钧先生的《对"若干意见"行文的再思考——意见文种使用规范探究》(下文简称"《再思考》"),文章主要提出两个观点,一是没必要区分"意见"和"若干意见";二是用"若干意见"行文不符合公文标题的语法规范。对以"若干意见"行文这一现象笔者也曾研习,《再思考》引发了笔者进一步探究的兴趣,在此将自己的一些认识提出来和栾先生商榷,并继续求教于学界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