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货物品质纠纷,如在FOB条件下,货物运抵目的地后,买方经检验发现货物存在品质上的瑕疵,与合同规定不符;而卖方却凭装港取得的合格商检证书,或运输方的清洁提单,主张自己所交货物没有瑕疵。对此买方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乃至解除合同;卖方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就必然要涉及合同的品质条款、检验条款与卖方的品

  • 出版日期2002
  • 单位上海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