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间借贷是农村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对农村民间借贷治理主要依赖挤压限制的控制型模式,既不能有效引导民间资本优化配置,也不能防范规避可能产生的内外部风险。从趋利避害的视角出发,应正视农村民间借贷的发展实际,转变传统治理惰性思维,建立更具针对性和激励性的规制工具,形成正向激励为主的调控引导型治理架构,并通过相应制度设计和正规平台建设,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有效防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