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合作方式实现和维护个体社会保障权的社会保障制度,因世界各国对社会保障权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侧重程度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合作模式,进而形成了具有一定共性但又存在显著差异的社会保障模式:(1)以美国为代表、强调公民社会保障权中的经济权利,以经济合作为先导、以市场保障为主导的"市场—政府—社会"的社会保障模式;(2)以德国为代表、强调社会保障权中的政治权利,以政治合作为先导、以制度保障为主导的"政府—市场—社会"的社会保障模式;(3)以中国为代表、强调社会保障权中的社会权利,以社会合作为先导、以家庭及其社会网络保障为主导的"家庭(社会网络)—政府—市场"的社会保障模式。以中国为代表的"家庭(社会网络)—政府—市场"的社会保障模式,在中国、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形成了与西方国家不同、颇具东亚特色的社会保障模式。东亚社会保障模式具有三个鲜明特征:一是强调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文化强调中庸,主张多方力量的均衡和聚合;二是强调家庭中心主义。家庭观念渗透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三是孝文化的深刻影响,强调子代对于上一代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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