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朝将初等教育纳入官学统一管理体制,官办初等教育具有为科举服务的政治功能,这决定社学书法教育的官方审美标准。本文从为科举服务的书法教学内容、精于干禄字的社师、重书法的"升学"考试三方面,证实清代官办初等书法教育以官方书法审美为标准,是中央官方书法审美渗透至地方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