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2008年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按工资的实际发放数在计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企业将股东红利转化为给股东工资薪金从而降低企业和股东的综合税负,但不是任何情况下该转化都会降低企业和股东的综合税负。本文分析了该转化的临界点,并提出了抑制企业将股东红利转化为股东工资薪金避税的措施。

  • 出版日期2009
  • 单位北京物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