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术权力是指具有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的学术人员以及由学术人员组成的学术组织根据学术事务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和规律对学术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力。作为学术权力主体的学术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那些既参与教学与科研活动又担任行政职务的高校教师;另一类是参与学校教学与科研活动但未担任行政职务的高校"普通"教师。既要充分重视第一类教师的作用,又不能忽视第二类教师潜在的学术权力意识。不仅要明确学术权力的客体是学术事务,而且要在此基础之上明确划分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