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农民工劳动并未得到劳动合同法的有效保护,劳动不签约和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基于广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农民工劳动合约与人力资本专用性、流动性、工会组织、合约知识有着密切联系。给合约双方足够的合约激励与约束是有效推进农民工签订劳动合约的重要条件。最后基于劳动合同法,从提高农民工劳动合约制度的激励作用和增加违约成本两方面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