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加快全球能源转型、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使命。在能源转型的进程中,能源结构由传统集中式逐步走向社区分散式,公民由被动接受能源决策向主动参与能源治理实践转变。德国、美国、日本在地方能源转型中根据地区特点衍生出能源合作社、地方型能源公司、公民电厂等发展模式,充分强调公民的参与权利,因地制宜地发挥地方政府的能源治理作用,实现了公民与地方政府在能源转型过程中的良性互动。三国地方政府享有充分的土地利用规划权、成熟的公民参与能源治理途径及多样化的跨域能源合作等经验,对我国地方推动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