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抚恤本是指国家对社会特殊人群的一种保障措施。但在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国困民乏,社会保障功能孱弱,抚恤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国民政府在这一资源的分配上对军人和公教人员采取以恤为养的政策;对劳工阶层则以恤促抚,并且建立了一套以恤代赏的奖励机制,以此来扩大政权的社会基础,提高政权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