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自治是高等学校教育改革的新动态,是全球化的改革趋势。我国教育改革顺应这一趋势,在《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中均规定了高等学校的自主办学权,以这种方式明确了高校自治。然而,现实情况下的高校自治过程中却出现了违背法治理念或者超越、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形,这种情形与高校自治和法治的关系不符。正当的高校自治与高校法治关系应当是高校自治囿于高校法治,高校法治是高校自治的基础,高校法治规范高校自治。这一关系的明确指引我们回归高校自治与高校法治的正途:从高校自治与高校法治相统一的视角出发,建立法治下的高校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