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轮动在打造全新的商业生态环境、拓展个人数据应用、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并推动科研发展的同时,亟待构建包括完善保障数据隐私的法律规范、增补网络服务协议必备条款、健全海量数据库综合运作的监管机制、建立目的考量的再识别规则、提高大数据轮动的透明度并拓展被遗忘权的应用等一系列举措的风险规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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