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原告康某、白某系某乡村民,在村内建有房屋。2016年12月,原告被告知其房屋被列入龙安公园项目征收拆迁范围。因未见有关征收批文等,原告遂于2017年4月向某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龙安公园项目土地征收批复及相关材料等文件。某市国土资源局答复称,不存在该地块征收批复等相关材料。同年7月4日,原告以该项目"未批先占"为由,向某省国

  • 出版日期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