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对合作社法的理论与实践曾做过长期探索,形成了我国具有新民主主义特色的合作社法思想。他强调依法治社,认为合作社是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需要依靠民主治理,国家应将扶持合作社的发展确定为国策与国家制度。他深刻揭示了合作社的法理与治理机制。对完善我国现代合作社法律制度,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民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