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计了一种先"组合拍卖"再"议价谈判"的多物品两阶段采购机制.研究发现,不同于单物品采购,多物品采购两阶段机制中,组合拍卖阶段的获胜者应该区分为不同类别-四种获胜供应商,进一步分析了采购商对其应采取的相应价格策略.基本结论是,拍卖阶段存在最优获胜者确定方案和相应的激励相容投标策略.谈判阶段中,就采购商的议价策略而言,四种获胜供应商应被区别为"第一类供应商"和"第二类供应商",并分别给出了采购商采取谈判策略、按照拍卖价格交易,或宣布交易失败的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