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资金互助社对于农村局部地区留存农户资金,提供小额贷款,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鉴于互助社就目前看仍处于发展初期,所以规范和监管是现阶段决定互助社能否持续经营的首要因素。文章以安徽省的资金互助社为例,阐述了几种较常见的监管类型,并根据作者对互助社的切身调研,分析当前对互助社监管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立综合监管体系的具体意见,并特别提出现场检查和反馈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