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育督导评估是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的教育行政评估,它是代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有关部门、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质量、效益以及发展水平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1]2012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教育督导条例》,是我国首部教育督导的法规,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将推动教育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发生深刻的变化。该条例的颁布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进入了深入推进的阶段,反观多年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督导评估政策的演变和走向趋势,能够清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