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明确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这一举措与法院系统长期存在的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不谋而合。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形成了广泛讨论,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提高审判者责任心,防范司法腐败起了积极作用,但却加重了司法人员的责任,影响审判独立原则。笔者就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一些改革的建议,以期望为该制度的完善略尽绵薄之力。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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