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法院主导创建"无诉村屯、社区"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创新与实践,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思县人民法院立足当地少数民族地区乡土风情,将传统无讼思想与现代法治精神相结合,为基层乡村治理提供了上思方案。文章通过分析上思方案,提出一些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