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问:国营工业企业用尚未作价入帐的无形资产投资,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用尚未作价入帐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等)向其他单位投资,应按联营双方确定的无形资产价值,借(增)记"长期投资"科目,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问:国营工业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答:国营工业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联营双方确定的价值,借(增)记"无形资产"科目,贷(增)记"其他单位投入资金"科目:摊销时,借(增)记"企业管理费(无形资产摊

  • 出版日期1990
  • 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