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相关法学理论,从法律角度揭示了教育产业化的谬误和危害。认为教育产业化性质上已构成对办学自主权的滥用,结果上造成了对公民受教育权的侵害,因而属于一种根本不具有合法性的违法行为。

  • 出版日期2006
  • 单位萍乡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