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企业的跨行业经营已越来越普遍。某些经营业务既包含应纳增值税业务,也包含应纳营业税的业务,形成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税法对这两种经营行为及如何纳税都作了比较明确的界定,缴纳增值税或缴纳营业税对纳税人影响很大。因此,企业对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必须进行事前税务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黄河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