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地和香港加强会计合作并实现会计准则等效,是两地的共同愿望。本文通过对两地的关联方披露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分析,发现香港准则比内地准则对关联方披露的要求更严格、更详细,披露的整体质量和效果也要比内地的情况好。同时,由于内地准则披露的不到位,内地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和可能性更强。最后根据比较分析结果,提出对我国关联方披露会计准则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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