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汉县级诸官系统的基本职责是保障行政运转。里耶秦简“迁陵吏志”中10个诸官分别是仓、司空、库、少内、田、田官、畜官、都乡、启陵乡、贰春乡。诸官除了服务官府外,还是以经济活动为主的业务部门。诸官体系在汉代依然存在,但其生产功能弱化,机构和吏员减省,一些服务类职官地位上升。这是因为汉代郡的地位上升,有更大的事权,能够组织起公共生产服务,并拥有一些专门的生产职官,而县廷则相形见绌。此外,客观条件的变化也造成了部分县级诸官的消失。秦代县廷控制刑徒劳动力较多,而汉代多使用小农劳役,这也导致了县级诸官收缩。同时,秦代和汉代史料记载的偏差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着我们今日对秦汉诸官演变的直观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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