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起源于美国的实用主义司法方法论强调法律的不确定性,主张司法过程的能动性、肯定法官的造法者角色并承认法律之外因素尤其是政治力量对案件裁判的影响。源于多种因素的作用,实用主义司法方法论在理论与实践中均产生了很强的影响力。对于司法理念、司法方法论尚未确立的我国而言,必须审慎看待实用主义司法方法论,既要承认其洞见,亦应看到其局限。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