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田占有制度上,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沿着土地国有变成土地私有为主、再从土地私有又变成土地国有为主的轨迹运行的。无论是战国、秦代的授田制和赐田制,还是汉初的名田(授田)制,抑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屯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均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是顺应历史和社会发展的产物。秦汉土地私有制的发展曾极大调动了地主和农民的积极性,但由此产生的土地兼并也是最终导致其土地制度被完全破坏的主因。魏晋南北朝时期土地国有制的发展也最终要让位于效率更高的土地私有制,这是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秦汉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的嬗变,还给后世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