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06—1911年间,直隶、奉天、江苏、浙江等地出现了一批僧学堂。这些僧学堂的产生,是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深刻变化的一个缩影,是清末新政和庙产兴学运动直接推动的结果。清末僧学堂的数量不多,层次不高,开办的时间也长短不一,却是由佛教学务公所和僧教育会等现代社团,按照《奏定学堂章程》的有关规定筹办和管理的现代学堂,是汉传佛教僧人教育现代化正式启动的重要标志。在传统与现代、专制与民主、科学与愚昧的矛盾空前激化的历史条件下,清末僧学堂的筹建和运行经常遭到基层官员的无情打击、办学绅士的肆意破坏和守旧僧人的竭力阻挠,生存环境非常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