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代刑罚种类中的处罚手段“赀罚”一项适用广泛,睡虎地秦简常见“赀+数字+甲/盾(单位)”的表述,表明秦统一以前常以此计量作为判处的依据,但数字的累加不等于等级的递进,缴纳形式以甲/盾实物原料为主。岳麓书院藏秦简中记载了部分秦统一后的法律条文及其他内容,据该简记载,“数字+甲/盾”可与钱/金进行比价换算,这与经济性流通手段变革密切关联。后里耶秦简中的计量也变革为“赀+数字+钱(单位)”,缴纳形式以钱币为主。但缴纳形式的实际结算并不整齐划一,赀徭/戍是小农无法缴纳“法定赀罚”的最终去路。秦至汉,赀罚则演变为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