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权法》部分条文对担保物权制度作出了较大的修改,主要表现为加强物权保护、扩大担保资产的范围以及简化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以《物权法》改革为准自然实验,基于不同股权性质企业构造实验组和对照组,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结果表明,担保物权制度改革后,企业价值有显著提升,且相比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价值提升更为明显。通过进一步剖析背后的作用机理发现:担保物权制度改革通过显著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了企业价值;在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企业价值提升更明显。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是我国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的重要内容。研究结果为《民法典》时代下运用法律制度,纾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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