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我国通过"服务下乡"将国家力量渗透于农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之中,巩固政权的合法性基础,最终实现现代国家建构和促进社会融合。为了提高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我国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对乡镇站所进行整体改制,坚持农村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市场化、社会化、民营化、多元化和契约化,吸纳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给传统的乡村关系带来了新的变量。在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中,农村社会组织成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等传统供给主体的重要补充,乡村关系呈现多层次性。无论是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还是乡镇政府与农村社会组织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表现为"公私伙伴关系",都只是乡镇政府与乡村社区自治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