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算法能够成为一种专利客体已经成为共识,却仍然缺乏对其的理论阐释。劳动理论、人格精神理论需要进行适当的改进。应将"人类的劳动与思想—权利"的链条延长至"人类的劳动与思想—机器—权利"这一链条。在社会风险理论以及公共政策理论的指引下,人工智能算法的专利化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