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之间具有辩证的关系,它既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所蕴含的实践哲学精神,也丰富和发展了实践观的具体内容,尤其是人工智能通过知行接口向实践系统的嵌入,打破了知行区隔的二元分离,正在走向基于脑机融合的知行融合的实践观,并带来实践方式和特点的新变化,由此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人工智能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强人工智能的可能出现,还使得AI是否会具有主体的属性从而成为新的实践主体呈现为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主体观由此获得丰富和发展的新驱动。形成于工业文明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通过充分汲取人工智能的积极成果而实现自我创新,正在成为信息和智能文明时代更富生命力和启发性的哲学实践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