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但这种方式本身问题重重。审视政府购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发现购买主体存在需求不明确和资源浪费等需求方缺陷;承接主体存在竞争性市场阙如与产品质量不高等供给方缺陷。前者产生的原因是购买制度存在条块矛盾;后者产生的原因是市场存量不足、增量有限。因此,克服“双重缺陷”的前提是优化制度。至于进一步使政府成为“精明买家”,还需要依托“条块合一”的新制度,组建“并联式”购买单位,通过五大内部机构、三大关键机制塑造定制供给模式,最终超越“双重缺陷”。现实中,定制供给模式是一种理想典型,但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顶层设计的落地,加速制度优化将拥有现实基础。